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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朗以識度推歆。歆蠟,嘗集子燕飲,王學之。有向張華說事,張曰“王之學,皆是形之外,去所以更遠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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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曰:“有从轻而重,公子妻为其皇姑。有从重而轻,为妻父母。有从无服而有服,公子之为公子之外兄弟。有从有服而无,公子为其妻之父母。”传曰:母出,则为继母之党服;母死,为其母之党服。为其母之党服,不为继母之党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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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平子、毋彥國諸人,以任放為達,有裸體者。樂笑曰:“名教自有樂地,何乃爾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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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以乘壶酒,修,一犬赐人,若人,则陈酒执修以命,亦曰乘壶酒,修,一犬。其以鼎,则执以将命。其加于一双,则执一以将命,委其余。则执绁;守犬,田,则授摈者,既受乃问犬名。牛则执,马则执靮,皆右。臣则左之。车则绥,执以将命。甲有以前之,则执以命;无以前之,则櫜奉胄。哭则执盖弓则以左手屈韣执。剑则启椟盖袭之加夫桡与剑焉。笏书、修、苞苴、弓茵、席、枕、几、、杖、琴、瑟、戈刃者椟、策、龠,执之皆尚左手。刀刃授颖。削授拊。有刺刃者,以授人辟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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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叔甚辯給,摯仲治長翰墨,俱列卿。每公坐,廣,仲治不對。退著難廣,廣不能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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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公乘馬有的盧,或語令賣。庾雲:“賣之必有買者,即當其主。寧可不安己而移於他人哉昔孫叔敖殺兩頭蛇以為後人,古美談,效之,不亦達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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