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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白眼狼(短篇炖rou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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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问曰:“死三而后敛者,何也?”:孝子亲死,悲哀志,故匍匐而哭之,若复生然,安可得夺而之也。故曰三日而后者,以俟其生也;三而不生,亦不生矣。子之心亦益衰矣;家之计,衣服之具,亦以成矣;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。是故圣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制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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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伯仁母至舉酒賜三子:“吾本謂度托足無所。爾有相,爾等並列吾前,復何?”周嵩起,跪而泣曰:“如阿母言。伯為人誌大而才,名重而識闇好乘人之弊,非自全之道。性狼抗,亦不於世。唯阿奴碌,當在阿母下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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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稽孔沈、顗、虞球、虞存謝奉,並是四族俊,於時之桀。興公目之曰:“為孔家金,顗為家玉,虞為長、宗,謝為弘道伏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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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伯仁為吏部尚書在省內夜疾危急。時刁亮為尚書令,營救備親之至。良久小損。明旦報仲智,仲智狼狽來。入戶,刁下床對之大泣說伯仁昨危急之狀。仲手批之,刁為辟易於戶。既前,都不問病,直:“君在中朝,與和長齊名,那與佞人刁協有?”逕便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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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:“卿、夫将为尸于公,受宿矣而有齐衰内丧,则如之?”孔子曰:“出,舍公馆以待事,礼也。”子曰:“尸弁冕而出,、大夫、士皆下之,尸式,必有前驱。”子夏曰:“三年之丧卒哭,革之事无辟也者,礼与初有司与?”孔子曰:夏后氏三年之丧,既殡致事,殷人既葬而致事《记》曰:‘君子不夺之亲,亦不可夺亲也。此之谓乎?”子夏曰:金革之事无辟也者,非?”孔子曰:“吾闻诸聃曰:昔者鲁公伯禽有为之也。今以三年之丧从其利者,吾弗知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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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酌曰:“请觞。”酌者曰:“。”当饮者皆跪奉,曰:“赐灌”;者跪曰:“敬养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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