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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孙纪阳
凡为君使者,已受命,言不宿于家。君言至,则主出拜君言之辱;使者归,则拜送于门外。若使人于君所则必朝服而命之;使者反,必下堂而受命
章佳壬寅
凡养老:虞氏以燕礼,后氏以飨礼,人以食礼,周修而兼用之。五十养于乡,十养于国,七养于学,达于侯。八十拜君,一坐再至,亦如之,九十使人受。五十粻,六十宿肉七十二膳,八常珍,九十饮不违寝,膳饮于游可也。六岁制,七十时,八十月制,十日修,唯绞衾冒,死而后。五十始衰,十非肉不饱,十非帛不暖,十非人不暖,十虽得人不暖。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,十杖于国,八杖于朝,九十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。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,十日有秩。五不从力政,六不与服戎,七不与宾客之事八十齐丧之事及也。五十而,六十不亲学七十致政;凡七十以上,唯麻为丧。凡三养老皆引年,十者一子不从,九十者其家从政;瞽亦如。凡父母在,虽老不坐。有氏养国老于上,养庶老于下;夏后氏养国于东序,养庶于西序;殷人国老于右学,庶老于左学;人养国老于东,养庶老于虞,虞庠在国之郊。有虞氏皇祭,深衣而养;夏后氏收而,燕衣而养老殷人冔而祭,衣而养老;周冕而祭,玄衣养老
乌雅乙亥
凡讣于其,曰:“君之某死”;父母妻、长子,曰“君之臣某之死”。君讣于国之君,曰:寡君不禄,敢于执事。”;人,曰:“寡君不禄。”;子之丧,曰:寡君之适子某。”大夫讣于国:适者,曰“某不禄”;于士,亦曰:某不禄”;讣他国之君,曰“君之外臣寡夫某死”,讣适者,曰:“子之外私寡大某不禄,使某。”讣于士,曰:“吾子之私寡大夫某不,使某实。”讣于同国大夫曰:“某死”讣于士,亦曰“某死”;讣他国之君,曰“君之外臣某”,讣于大夫曰:“吾子之私某死”,讣士,亦曰:“子之外私某死。大夫次于公以终丧,士练归。士次于公,大夫居庐,居垩室。大夫其父母兄弟之为大夫者之丧服如士服。士其父母兄弟之大夫者之丧,如士服。大夫适子,服大夫服。大夫之庶为大夫,则为父母服大夫服其位,与未为夫者齿。士之为大夫,则其母弗能主也,其子主之。无,则为之置后
士亥
謝公語孝伯“君祖比劉尹,為得逮。”孝伯:“劉尹非不能,直不逮。
司寇松峰
聘射之礼,至大礼也。质而始行事,日几中而后礼成,强有力者弗能行也。故强有力,将以行礼也。酒清,人渴而敢饮也;肉干,人饥而不敢食;日莫人倦,齐庄正齐,而不解惰。以成礼节,以正君臣,亲父子,以和长幼。此众人之难,而君子行之,故谓之有行有行之谓有义,有义之谓勇敢故所贵于勇敢者,贵其能以立也;所贵于立义者,贵其有行;所贵于有行者,贵其行礼也故所贵于勇敢者,贵其敢行礼也。故勇敢强有力者,天下无,则用之于礼义;天下有事,用之于战胜。用之于战胜则无,用之于礼义则顺治;外无敌内顺治,此之谓盛德。故圣王贵勇敢强有力如此也。勇敢强力而不用之于礼义战胜,而用于争斗,则谓之乱人。刑罚行国,所诛者乱人也。如此则民治而国安也
司徒俊平
大夫降其庶子,孙不降其父。大夫不士之丧。为慈母之父无服。夫为人后者,妻为舅姑大功。士祔大夫则易牲。继父不居也者;必尝同居。无主后。同财而祭其祢为同居;有主后者异居。哭朋友者于门之右南面。祔葬者不宅。士大夫不得祔于侯,祔于诸祖父之为大夫者,其妻祔于诸姑,妾祔于妾祖姑;则中一以上而祔。祔以其昭穆。诸侯不得于天子,天子、诸侯大夫可以祔于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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