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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官治霞
子之事亲也:三谏不听,则号泣而随之。有疾,饮药,臣先尝之亲有疾,饮药,子先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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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宫绛妻之姑之丧夫子诲之髽:“尔毋从尔,尔毋扈尔。盖榛以笄,长尺,总八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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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允為吏部郎,多其鄉裏,魏明帝遣虎賁之。其婦出誡允曰:“主可以理奪,難以情求”既至,帝核問之。允曰:“‘舉爾所知。’之鄉人,臣所知也。陛檢校為稱職與不?若不職,臣受其罪。”既檢,皆官得其人,於是乃。允衣服敗壞,詔賜新。初,允被收,舉家號。阮新婦自若雲:“勿,尋還。”作粟粥待,之允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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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太傅王右軍曰:中年傷於哀,與親友別輒作數日惡”王曰:“在桑榆,自至此,正賴竹陶寫。恒兒輩覺,損樂之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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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:“君之所谓仁者其难乎《诗》云:‘凯弟子,民之父母。’以强教之;弟以说之。乐而毋荒,有而亲,威庄而安,慈而敬。使民有父尊,有母之亲。如而后可以为民父母,非至德其孰能如乎?今父之亲子也亲贤而下无能;母亲子也,贤则亲之无能则怜之。母,而不尊;父,尊而亲。水之于民也,而不尊;火,尊而亲。土之于民也,而不尊;天,尊而亲。命之于民也,而不尊;鬼,尊而亲。”子曰:“夏尊命,事鬼敬神而之,近人而忠焉,禄而后威,先赏而罚,亲而不尊;其之敝:蠢而愚,乔野,朴而不文。殷尊神,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,先罚后赏,尊而不亲;民之敝:荡而不静胜而无耻。周人尊尚施,事鬼敬神而之,近人而忠焉,赏罚用爵列,亲而尊;其民之敝:利巧,文而不惭,贼蔽。”子曰:“夏未渎辞,不求备,大望于民,民未厌亲;殷人未渎礼,求备于民;周人强,未渎神,而赏爵罚穷矣。”子曰:虞夏之道,寡怨于;殷周之道,不胜敝。”子曰:“虞之质,殷周之文,矣。虞夏之文不胜质;殷周之质不胜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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