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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:“子之所谓仁者其乎!《诗》云:凯弟君子,民之母。’凯以强教;弟以说安之。而毋荒,有礼而,威庄而安,孝而敬。使民有父尊,有母之亲。此而后可以为民母矣,非至德其能如此乎?今父亲子也,亲贤而无能;母之亲子,贤则亲之,无则怜之。母,亲不尊;父,尊而亲。水之于民也亲而不尊;火,而不亲。土之于也,亲而不尊;,尊而不亲。命于民也,亲而不;鬼,尊而不亲”子曰:“夏道命,事鬼敬神而之,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,先而后罚,亲而不;其民之敝:蠢愚,乔而野,朴不文。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,先而后礼,先罚而赏,尊而不亲;民之敝:荡而不,胜而无耻。周尊礼尚施,事鬼神而远之,近人忠焉,其赏罚用列,亲而不尊;民之敝:利而巧文而不惭,贼而。”子曰:“夏未渎辞,不求备不大望于民,民厌其亲;殷人未礼,而求备于民周人强民,未渎,而赏爵刑罚穷。”子曰:“虞之道,寡怨于民殷周之道,不胜敝。”子曰:“夏之质,殷周之,至矣。虞夏之不胜其质;殷周质不胜其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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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父之丧,如未没而母死,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。卒事,反丧。虽诸父昆弟之丧,如父母之丧,其除诸父昆之丧也,皆服其除丧之。卒事,反丧服。如三之丧,则既顈,其练祥同。王父死,未练祥而又死,犹是附于王父也有殡,闻外丧,哭之他。入奠,卒奠,出,改即位,如始即位之礼。夫、士将与祭于公,既濯,而父母死,则犹是祭也,次于异宫。既祭释服出公门外,哭而归其它如奔丧之礼。如未濯,则使人告。告者反而后哭。如诸父昆弟姑妹之丧,则既宿,则与。卒事,出公门,释服后归。其它如奔丧之礼如同宫,则次于异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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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元宮人既多乃令畫工之,欲有者,輒披召之。其常者,皆貨賂。王君姿容甚,誌不茍,工遂毀其狀。後奴來和,美女於漢,帝以明充行。既見而惜之但名字已,不欲中,於是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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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令詣謝,值習鑿齒已坐,當與並榻王徙倚不坐,引之與對榻。後,語胡兒曰“子敬實自清,但人為爾多咳,殊足損其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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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子猷嘗寄人空宅住,令種竹。或問“暫住何煩爾”王嘯詠良久直指竹曰:“可壹日無此君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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