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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甲戌
丧食恶必充饥饥而废事非礼也;而忘哀,非礼也。不明,听聪,行不,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饮食肉,五不致毁,十不毁,十饮酒食,皆为疑。有服,召之食,往。大功下,既葬适人,人之,其党食之,非党弗食也功衰食菜,饮水浆无盐酪。能食食,酪可也。子曰:“有疡则浴首有创则,病则饮食肉。毁为病,君弗为也。而死,君谓之无子”
励己巳
成庙则衅之。其礼:祝、宗、宰夫、雍人,皆爵弁纯衣。雍拭羊,宗人视之,宰夫北面于碑,东上。雍人举羊,升屋自中,屋南面,刲羊,血流于前,乃降门、夹室皆用鸡。先门而后夹室其衈皆于屋下。割鸡,门当门,室中室。有司皆乡室而立,门则司当门北面。既事,宗人告事毕乃皆退。反命于君曰:“衅某庙毕。”反命于寝,君南乡于门内服。既反命,乃退。路寝成则考而不衅。衅屋者,交神明之道也凡宗庙之器。其名者成则衅之以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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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,熒入太微,尋海西。簡文阼,復入太,帝惡之。郗超為中書直。引超入:“天命脩,故非所計政當無復近事不?”超:“大司馬將外固封疆內鎮社稷,無若此之慮臣為陛下以口保之。”因誦庾仲初曰:“誌士朝危,忠臣主辱。”聲淒厲。郗受還東,帝曰“致意尊公家國之事,至於此!由身不能以道衛,思患預,愧嘆之深言何能喻?因泣下流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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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籍遭母喪,晉文王坐進酒肉。隸何曾亦在坐,曰“明公方以孝治天,而阮籍以重喪,於公坐飲酒食肉,流之海外,以正風。”文王曰:“嗣毀頓如此,君不能憂之,何謂?且有而飲酒食肉,固喪也!”籍飲啖不輟神色自若
第五乙
簡文道王懷祖:“既不長,於榮利又不淡直以真率少許,便足對多多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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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征西大舉征胡,既行,止鎮襄陽。殷豫章與,送壹折角如意以調之。答書曰:“得所致,雖是物,猶欲理而用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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