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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正天翔
始死,三日不怠,三不解,期悲哀,三年忧--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制,此丧之所以三年。贤者得过,不肖者不得不及,丧之中庸也,王者之所常也。《书》曰:“高宗谅,三年不言”,善之也;者莫不行此礼。何以独善也?曰:高宗者武丁;武者,殷之贤王也。继世即而慈良于丧,当此之时,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起,善之。善之,故载之书中高之,故谓之高宗。三年丧,君不言,《书》云: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」,之谓也。然而曰“言不文者,谓臣下也
根则悦
善歌者,使人继其声善教者,使人继其志。其也约而达,微而臧,罕譬喻,可谓继志矣
浦丁酉
杖者何也?也。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,日授士杖。或曰主;或曰辅病,人、童子不杖,能病也。百官备百物具,不言而行者,扶而起;而后事行者,杖起;身自执事而行者,面垢而已秃者不髽,伛者袒,跛者不踊。病不止酒肉。凡八者,以权制者。
圭甲申
劉尹雲:孫承公狂士,至壹處,賞玩日,或回至半卻返。
牢万清
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隐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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