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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元帝宮人既多,乃令畫工之,欲有呼者,輒披圖召之。其常者,皆行貨賂。王明君姿容甚,誌不茍求,工遂毀為其狀。後奴來和,求美女於漢帝,帝以明充行。既召見而惜之。但名字已,不欲中改,於是遂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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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文受禪,陳有戚容。問曰:“應天受命卿何以不?”群曰“臣與華,服膺先,今雖欣化,猶義於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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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之教,家有塾,有庠,术有,国有学。年入学,中考校。一年离经辨志,年视敬业乐,五年视博亲师,七年论学取友,之小成;九知类通达,立而不反,之大成。夫后足以化民俗,近者说,而远者怀,此大学之也。《记》:“蛾子时之。”其此谓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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郗司空在北府,桓宣惡其居兵權。郗於事機素,遣箋詣桓:“方欲共獎室,脩復園陵。”世子嘉出行,於道上聞信至,急箋,視竟,寸寸毀裂,便。還更作箋,自陳老病,堪人閑,欲乞閑地自養。武得箋大喜,即詔轉公督郡,會稽太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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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遏夏月嘗仰臥,謝公清卒來,不暇著衣,跣出屋外,躡履問訊。公曰:“汝可謂前而後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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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:“君之所谓仁者其难乎《诗》云:‘凯弟子,民之父母。’以强教之;弟以说之。乐而毋荒,有而亲,威庄而安,慈而敬。使民有父尊,有母之亲。如而后可以为民父母,非至德其孰能如乎?今父之亲子也亲贤而下无能;母亲子也,贤则亲之无能则怜之。母,而不尊;父,尊而亲。水之于民也,而不尊;火,尊而亲。土之于民也,而不尊;天,尊而亲。命之于民也,而不尊;鬼,尊而亲。”子曰:“夏尊命,事鬼敬神而之,近人而忠焉,禄而后威,先赏而罚,亲而不尊;其之敝:蠢而愚,乔野,朴而不文。殷尊神,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,先罚后赏,尊而不亲;民之敝:荡而不静胜而无耻。周人尊尚施,事鬼敬神而之,近人而忠焉,赏罚用爵列,亲而尊;其民之敝:利巧,文而不惭,贼蔽。”子曰:“夏未渎辞,不求备,大望于民,民未厌亲;殷人未渎礼,求备于民;周人强,未渎神,而赏爵罚穷矣。”子曰:虞夏之道,寡怨于;殷周之道,不胜敝。”子曰:“虞之质,殷周之文,矣。虞夏之文不胜质;殷周之质不胜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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