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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子之田方千里,公田方百里,伯七十里,子五十里。不能五十里者,合于天子,附于诸侯曰附。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天子之卿视伯,天子之大视子男,天子之元士视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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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宣武請參佐入宿袁宏、伏滔次而至,蒞府中,復有參軍,彥伯焉,令傳教質。傳教曰“參軍是袁伏之袁,復所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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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,以其丧拜非三年之丧以吉拜。三之丧,如或之酒肉,则之必三辞。人衰绖而受。如君命,不敢辞,受荐之。丧者遗人,人遗,虽酒肉,也。从父昆以下,既卒,遗人可也县子曰:“年之丧,如。期之丧,剡。”三年丧,虽功衰吊,自诸侯诸士。如有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。期之丧,一月而练,三月而祥,五月禫。练吊。既葬,功吊,哭而,不听事焉期之丧,未,吊于乡人哭而退,不事焉。功衰,待事不执。小功缌,事不与于礼相趋也,出而退。相揖,哀次而退相问也,既而退。相见。反哭而退朋友,虞附退。吊,非主人也。四者执綍:乡五十者从反,四十者待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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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房與漢元共論,因問帝:幽、厲之君何以?所任何人?”曰:“其任人不。”房曰:“知忠而任之,何邪”曰:“亡國之,各賢其臣,豈不忠而任之?”稽首曰:“將恐之視古,亦猶後視今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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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昼居于,问其疾可也夜居于外,吊可也。是故君非有大故,不于外;非致齐、非疾也,不夜居于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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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右軍素藍田,藍田晚論譽轉重,右尤不平。藍田會稽丁艱,停陰治喪。右軍為郡,屢言出,連日不果。詣門自通,主既哭,不前而,以陵辱之。是彼此嫌隙大。後藍田臨揚,右軍尚在郡初得消息,遣參軍詣朝廷,分會稽為越州使人受意失旨大為時賢所笑藍田密令從事其郡諸不法,先有隙,令自其宜。右軍遂疾去郡,以憤致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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