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亓官采珍
王孝伯死,縣其首於大桁司馬太傅命駕出至標所,孰視,曰:“卿何故趣,欲殺我邪”
仲孙己巳
昔者,有虞氏德而尚齿,夏后氏爵而尚齿,殷人贵而尚齿,周人贵亲尚齿。虞夏殷周,下之盛王也,未有年者。年之贵乎天,久矣;次乎事亲。是故朝廷同爵则齿。七十杖于朝,问则席。八十不俟,君问则就之,而达乎朝廷矣。行,而不并,不错则随见老者,则车徒辟斑白者不以其任行道路,而弟达乎道矣。居乡以齿,而穷不遗,强不犯弱众不暴寡,而弟达州巷矣。古之道,十不为甸徒,颁禽诸长者,而弟达乎狩矣。军旅什伍,爵则尚齿,而弟达军旅矣。孝弟发诸廷,行乎道路,至州巷,放乎搜狩,乎军旅,众以义死,而弗敢犯也
淳于萍萍
王大將軍於眾坐曰:“諸周由來未有三公者。”有人答曰“唯周侯邑五馬領頭不克。”大將軍曰:我與周,洛下相遇,面頓盡。值世紛紜,至於此!”因為流涕
闻人平
盧誌於眾坐問陸士衡:“遜、陸抗,是君何物?”答曰“如卿於盧毓、盧珽。”士龍色。既出戶,謂兄曰:“何至此,彼容不相知也?”士衡正曰:“我祖名播海內,寧有不?鬼子敢爾!”議者疑二陸優,謝公以此定之
长孙敏
君之丧:三日,子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
力白玉
鼓:○□○○□□○○○□,半;○□○□○○□□○□○:鲁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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