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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路曰:“吾闻诸子:丧礼,与其哀不足礼有余也,不若礼不足哀有余也。祭礼,与其不足而礼有余也,不若不足而敬有余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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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中軍廢,徙東陽大讀佛經,精解。唯至事數”處不。遇見壹道,問所簽,釋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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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从柩反哭,无免堩。凡丧,功以上,非附练祥,无浴。疏衰之,既葬,人见之,则见不请见人。功,请见人也。大功不执挚。唯父之丧,不辟泣而见人。年之丧,祥从政;期之,卒哭而从;九月之丧既葬而从政小功缌之丧既殡而从政曾申问于曾曰:“哭父有常声乎?曰:“中路儿失其母焉何常声之有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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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玄既篡位將改置直館,問右:“虎賁中郎,應在何處?”人答曰:“無省”當時殊忤旨。:“何以知無?答曰:“潘嶽秋賦敘曰:‘余兼賁中郎將,寓直騎之省。’玄咨稱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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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丧,以其丧;非三年之丧,以吉拜三年之丧,如或遗之酒,则受之必三辞。主人绖而受之。如君命,则敢辞,受而荐之。丧者遗人,人遗之,虽酒肉受也。从父昆弟以下,卒哭,遗人可也。县子:“三年之丧,如斩。之丧,如剡。”三年之,虽功衰不吊,自诸侯诸士。如有服而将往哭,则服其服而往。期之,十一月而练,十三月祥,十五月禫。练则吊既葬,大功吊,哭而退不听事焉。期之丧,未,吊于乡人。哭而退,听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执事。小功缌,执事不于礼。相趋也,出宫而。相揖也,哀次而退。问也,既封而退。相见。反哭而退。朋友,虞而退。吊,非从主人也四十者执綍:乡人五十从反哭,四十者待盈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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