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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见色起意(1V1)
锺离鸿运
大乐正论造士之秀以告于王,而升诸司马曰进士。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。论定然后官,任官然后爵之,位定后禄之。大夫废其事,身不仕,死以士礼葬之有发,则命大司徒教士车甲。凡执技论力,适方,裸股肱,决射御。执技以事上者:祝史、御、医卜及百工。凡执以事上者:不贰事,不官,出乡不与士齿。仕家者,出乡不与士齿。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。三刺。有旨无简不听。从轻,赦从重。凡制五,必即天论。邮罚丽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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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之丧,将祭,而弟死;既殡而祭。如同宫则虽臣妾,葬而后祭。祭主人之升降散等,执事者散等。虽虞附亦然。自诸达诸士,小祥之祭,主人酢也哜之;众宾兄弟,则啐之。大祥:主人啐之,宾兄弟皆饮之,可也。凡祭丧者,告宾祭荐而不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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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玄在馬融門下,三不得相見,高足弟子傳授已。嘗算渾天不合,諸弟莫能解。或言玄能者,融令算,壹轉便決,眾鹹駭。及玄業成辭歸,既而融“禮樂皆東”之嘆。恐玄名而心忌焉。玄亦疑有追乃坐橋下,在水上據屐。果轉式逐之,告左右曰:玄在土下水上而據木,此死矣。”遂罷追,玄竟以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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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孝伯道謝公:濃至。”又曰:“長虛,劉尹秀,謝公融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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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:“昏礼既纳币,吉日,女之父母死,则如之何?孔子曰:“婿使人吊。如婿之父死,则女之家亦使人吊。父丧称,母丧称母。父母不在,则称伯世母。婿,已葬,婿之伯父致命氏曰:‘某之子有父母之丧,不嗣为兄弟,使某致命。’女氏许,而弗敢嫁,礼也。婿,免丧,之父母使人请,婿弗取,而后嫁,礼也。女之父母死,婿亦如之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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