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悼公之母死,公为之齐衰。有若:“为妾齐衰,礼?”公曰:“吾得乎哉?鲁人以妻我”季子皋葬其妻,人之禾,申祥以告:“请庚之。”子曰:“孟氏不以是予,朋友不以是弃,以吾为邑长于斯。买道而葬,后难也。”仕而未有禄:君有馈焉曰献,焉曰寡君;违而君,弗为服也。虞而尸,有几筵。卒哭讳,生事毕而鬼事已。既卒哭,宰夫木铎以命于宫曰:舍故而讳新。”自门至于库门。二名偏讳,夫子之母名在;言在不称征,征不称在。军有忧则素服哭于库门之,赴车不载橐韔。焚其先人之室,则日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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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母之君,母卒则不服宗子,母在为禫。为慈母后,为庶母可也为祖庶母可也为父母、妻、子禫。慈母与母,不世祭也丈夫冠而不为,妇人笄而不殇。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。而不葬者,唯丧者不除;其以麻终月数者除丧则已。箭终丧三年。齐三月与大功同,绳屦。练,日筮尸,视濯皆要绖杖绳屦有司告具,而去杖。筮日筮,有司告事毕后杖,拜送宾大祥,吉服而尸。庶子在父室,则为其母禫。庶子不以即位。父不主子之丧,则孙杖即位可也。在,庶子为妻杖即位可也。侯吊于异国之,则其君为主诸侯吊,必皮锡衰。所吊虽葬,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,君于不锡衰。有疾者不丧服遂以主其丧。养者入主人之,则不易己之服。养尊者必服,养卑者否妾无妾祖姑者易牲而祔于女可也。妇之丧虞、卒哭,其若子主之。祔则舅主之。士摄大夫。士摄夫,唯宗子。人未除丧,有弟自他国至,主人不免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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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籍嫂還家,籍見別。或譏之籍曰:“禮為我輩設也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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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舜其大孝也!德为圣人尊为天子,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,孙保之。故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。得其名,必其寿,故天生物,必因材而笃焉。栽者培之,者覆之。《》曰:‘嘉君子,宪宪德。宜民宜,受禄于天保佑命之,天申之。’大德者必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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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弘治墓崩,容不稱。庾公顧謂客曰:“弘治至羸不可以致哀。”又:“弘治哭不可哀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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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献子曰:“正月日至,可有事于上帝;七月日至,可有事祖。”七月而禘,献子为之也。人之不命于天子,自鲁昭公始也外宗为君夫人,犹内宗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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