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穆公问于子思曰:“为君反服,古与?”子思曰:古之君子,进人以礼,退人礼,故有旧君反服之礼也;之君子,进人若将加诸膝,人若将队诸渊,毋为戎首,亦善乎!又何反服之礼之有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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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頤嘗有惠於陶公。後豫章太守,有事,王丞相遣之。侃曰:“天子富於春秋萬機自諸侯出,王公既得錄陶公何為不可放?”乃遣人江口奪之。頤見陶公,拜,公止之。頤曰:“梅仲真膝明日豈可復屈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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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夏问诸夫子曰:“居君母与妻之丧。”“居处、言语饮食衎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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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:三日,、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杖。子、夫寝门之杖,寝门内辑之;人世妇在次则杖,位则使人之。子有命则去杖国君之命辑杖,听有事于尸去杖。大于君所则杖,于大所则杖。夫之丧:日之朝既,主人主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则去杖,夫之命则杖;内子夫人之命杖,为世之命授人。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,人皆杖。君命夫人命如大夫于大夫世之命如大。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则杖,哭则辑杖。杖者,断弃之于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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袂圜以应规;曲袷矩以应方;负绳及踝以直;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坤,“六二之动,直以”也。下齐如权衡者,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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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夏曰:“民父母,既得而闻之;敢问何谓‘五至?”孔子曰:“志所至,诗亦至焉。之所至,礼亦至焉礼之所至,乐亦至。乐之所至,哀亦焉。哀乐相生。是,正明目而视之,可得而见也;倾耳听之,不可得而闻;志气塞乎天地,之谓五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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