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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喇庚
陶公疾,都無獻替言,朝士以恨。仁祖聞曰:“時無刁,故不貽公話言。”賢以為德音
费莫士
天子七日而,七月而葬。诸五日而殡,五月葬。大夫、士、人,三日而殡,月而葬。三年之,自天子达,庶县封,葬不为雨,不封不树,丧贰事,自天子达庶人。丧从死者祭从生者。支子祭。天子七庙,昭三穆,与太祖庙而七。诸侯五,二昭二穆,与祖之庙而五。大三庙,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。庶人祭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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袂圜以应规;曲袷矩以应方;负绳及踝以直;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坤,“六二之动,直以”也。下齐如权衡者,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
皇甫丙寅
人生十年曰幼,学。二十曰,冠。三十曰壮,有室。四十曰,而仕。五十曰艾,服官政。六曰耆,指使。七十曰老,而传。十、九十曰耄,七年曰悼,悼与虽有罪,不加刑焉。百年曰期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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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有問陳季方:足下家君太丘,有何德,而荷天下重名?季方曰:“吾家君譬桂樹生泰山之阿,上萬仞之高,下有不測深;上為甘露所沾,為淵泉所潤。當斯之,桂樹焉知泰山之高淵泉之深,不知有功與無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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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云:“以事君,弟以长”,示民不也,故君子有不谋仕,唯卜日称二君。丧三年,丧君三,示民不疑也父母在,不敢其身,不敢私财,示民有上也。故天子四之内无客礼,敢为主焉。故适其臣,升自阶,即位于堂示民不敢有其也。父母在,献不及车马,民不敢专也。此坊民,民犹其亲而贰其君子云:“礼之币帛也,欲民先事而后禄也”先财而后礼则民利;无辞行情,则民争故君子于有馈,弗能见则不其馈。《易》:“不耕获,菑畬,凶。”此坊民,民犹禄而贱行。子:“君子不尽以遗民。”《》云:“彼有秉,此有不敛,伊寡妇之利”故君子仕则稼,田则不渔食时不力珍,夫不坐羊,士坐犬。《诗》:“采葑采菲无以下体,德莫违,及尔同。”以此坊民民犹忘义而争,以亡其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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