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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访文
周侯於荊州敗,還,未得用。王相與人書曰:“雅弘器,何可得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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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亲有隐而无犯左右就养无方,服勤死,致丧三年。事君犯而无隐,左右就养方,服勤至死,方丧年。事师无犯无隐,右就养无方,服勤至,心丧三年
宰父仓
卒哭而讳。王母兄弟,世父叔父姑姊妹。子与父同。母之讳,宫中讳妻之讳,不举诸其;与从祖昆弟同名讳。以丧冠者,虽年之丧,可也。既于次,入哭踊,三三,乃出。大功之,可以冠子,可以子。父,小功之末可以冠子,可以嫁,可以取妇。己虽功,既卒哭,可以,取妻;下殇之小,则不可。凡弁绖其衰侈袂
洋壬午
孔子曰:“殷已悫,吾周。”葬于北方北首,三代达礼也,之幽之故也。既封主人赠,而祝宿虞尸。既反,主人与有司视虞牲,有司几筵舍奠于墓左,反,日中虞。葬日虞,弗忍一日离也是月也,以虞易奠。卒哭曰事,是日也,以吉祭易丧祭明日,祔于祖父。其变而之祭也,比至于祔,必于是日接--不忍一日末有所归也。殷练而祔,周卒哭而祔。孔善殷。君临臣丧,以巫祝桃执戈--恶之也;所以异于生也。丧有死之道焉。先王之难言也。丧之朝也,顺死者孝心也,其哀离其室也,故于祖考之庙而后行。殷朝而于祖,周朝而遂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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