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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义:始冠之,缁布之冠也大古冠布,齐则缁之。其緌也,子曰:“吾未之闻也。冠而敝之也。”适子冠于阼,以着代也。于客位,加有成也。三加弥尊,其志也。冠而字之,敬其名也。貌,周道也。章甫,殷道也。毋,夏后氏之道也。周弁,殷冔,收。三王共皮弁素积。无大夫冠,而有其昏礼。古者,五十而后,何大夫冠礼之有?诸侯之有冠,夏之末造也。天子之元子,士。天下无生而贵者也。继世以立侯,象贤也。以官爵人,德之杀。死而谥,今也;古者生无爵,无谥。礼之所尊,尊其义也。失义,陈其数,祝史之事也。故其可陈也,其义难知也。知其义而守之,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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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何也?曰:情而立文,以饰群,别疏贵践之节而不可损益。故曰:无之道也。创者其日久,甚者其愈迟三年者,称而立文,所为至痛极也斩衰苴杖,倚庐,食粥寝苫枕块,以为至痛饰。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;哀痛未尽思慕未忘,而服以是断者,岂不送者有已,复有节哉?凡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有知,有知属莫不知爱类;今是大兽,则失丧群匹,越月时焉,则必巡,过其故,翔回焉,号焉,蹢躅,踟蹰焉,后乃能去之小者至于燕,犹有啁顷焉,然后能去之;故血气之属者莫知于人,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。由夫患邪淫人与,则彼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,是曾鸟兽之若也,夫焉相与群居而乱乎?将由修饰之君子,则三年之,二十五月毕,若驷之隙,然而遂,则是无穷。故先王焉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理,则释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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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孝弟顺之行立,后可以为人可以为人,后可以治人。故圣王重。故曰:冠,礼之始也嘉事之重者。是故古者冠;重冠故之于庙;行于庙者,所尊重事;尊事而不敢擅事;不敢擅事,所以自而尊先祖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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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公謂王右雲:“長史作數語,無非德音,恨不苦。”王曰“長史自不欲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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卞望之雲:“郗公中有三反:方於事上,下佞己,壹反。治身清,大脩計校,二反。自讀書,憎人學問,三反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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