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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文問孫興公:“袁羊何?”答曰:“不知者不負其才知之者無取其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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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云:“善称人,过则称己则民不争;善则人,过则称己,怨益亡。”《诗云:“尔卜尔筮履无咎言。”子:“善则称人,则称己,则民让。”《诗》云:考卜惟王,度是京;惟龟正之,王成之。”子云“善则称君,过称己,则民作忠”《君陈》曰:尔有嘉谋嘉猷,告尔君于内,女顺之于外,曰:谋此猷,惟我君德。于乎!是惟显哉。”子云:善则称亲,过则己,则民作孝。《大誓》曰:“克纣,非予武,朕文考无罪;纣予,非朕文考有,惟予小子无良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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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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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武過曹娥碑,楊脩從碑背上見作“黃絹婦,外孫臼”八字魏武謂脩:“解不”答曰:解。”魏曰:“卿可言,待思之。”三十裏,武乃曰:吾已得。令脩別記知。脩曰“黃絹,絲也,於為絕。幼,少女也於字為妙外孫,女也,於字好。虀臼受辛也,字為辭。謂‘絕妙辭’也。魏武亦記,與脩同乃嘆曰:我才不及,乃覺三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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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堅遊魂近境,謝太傅謂敬曰:“可將當軸,了其此處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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