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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文雲“謝安南清不如其弟,義不及孔巖居然自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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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戎雲:太保居在正始,不在能言之。及與之言,中清遠,將無德掩其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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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,有林麓,则虞人设阶无林麓,则狄人设阶。小臣复复者朝服。君以卷,夫人以屈;大夫以玄赪,世妇以襢衣;以爵弁,士妻以税衣。皆升自荣,中屋履危,北面三号,投于前,司命受之,降自西北。其为宾,则公馆复,私馆不;其在野,则升其乘车之左毂复。复衣不以衣尸,不以敛。人复,不以袡。凡复,男子称,妇人称字。唯哭先复,复而行死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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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:“君子之所仁者其难乎!《诗》云:凯弟君子,民之父母。’以强教之;弟以说安之。而毋荒,有礼而亲,威庄安,孝慈而敬。使民有父尊,有母之亲。如此而后以为民父母矣,非至德其能如此乎?今父之亲子也亲贤而下无能;母之亲子,贤则亲之,无能则怜之母,亲而不尊;父,尊而亲。水之于民也,亲而不;火,尊而不亲。土之于也,亲而不尊;天,尊而亲。命之于民也,亲而不;鬼,尊而不亲。”子曰“夏道尊命,事鬼敬神而之,近人而忠焉,先禄而威,先赏而后罚,亲而不;其民之敝:蠢而愚,乔野,朴而不文。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,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,尊而不亲;民之敝:荡而不静,胜而耻。周人尊礼尚施,事鬼神而远之,近人而忠焉,赏罚用爵列,亲而不尊;民之敝:利而巧,文而不,贼而蔽。”子曰:“夏未渎辞,不求备,不大望民,民未厌其亲;殷人未礼,而求备于民;周人强,未渎神,而赏爵刑罚穷。”子曰:“虞夏之道,怨于民;殷周之道,不胜敝。”子曰:“虞夏之质殷周之文,至矣。虞夏之不胜其质;殷周之质不胜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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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进食之礼,左右胾,食居人之左,居人之右。脍炙处外醯酱处内,葱渫处末酒浆处右。以脯修置,左朐右末。客若降执食兴辞,主人兴辞客,然后客坐。主人客祭:祭食,祭所先。殽之序,遍祭之。饭,主人延客食胾,后辩殽。主人未辩,不虚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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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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