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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夏曰:“民之父母,得而闻之矣;敢问何谓‘五’?”孔子曰:“志之所至诗亦至焉。诗之所至,礼亦焉。礼之所至,乐亦至焉。之所至,哀亦至焉。哀乐相。是故,正明目而视之,不得而见也;倾耳而听之,不得而闻也;志气塞乎天地,之谓五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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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法開始與支公爭名,後漸歸支,意甚不忿,遂遁跡剡。遣弟子出都,語使過會稽。時支公正講小品。開戒弟子:道林講,比汝至,當在某品中”因示語攻難數十番,雲:“此中不可復通。”弟子如言詣公。正值講,因謹述開意。往多時,林公遂屈。厲聲曰:“何足復受人寄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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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诗》云:“瞻彼淇澳,竹猗猗。有斐君子,如切如磋如琢如磨。 瑟兮僴兮,赫兮喧兮。有斐君子,终不可喧兮。“如切如磋”者,道学也。 “如琢如磨”者,自修也。“瑟僴兮”者,恂傈也。“赫兮喧”者,威仪也。“有斐君子,不可喧兮”者,道盛德至善,之不能忘也。《诗》云:“於,前王不忘!”君子贤其贤而其亲,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,以没世不忘也。《康诰》曰:克明德。”《大甲》曰:“顾天之明命。”《帝典》曰: “克明峻德。”皆自明也。汤之盘铭》曰:“茍日新,日日新又日新。”《康诰》曰:“作民。” 《诗》曰:“周虽旧邦,其命维新。”是故君子无所用其极。《诗》云:“邦畿千,维民所止。”《诗》云:“蛮黄鸟,止于丘隅。” 子曰:“于止,知其所止,可以人而如鸟乎?”《诗》云:“穆穆王,於缉熙敬止!”为人君,于仁;为人臣止于敬;为人子止于孝;为人父,止于慈; 与国人交,止于信。子曰:“听,吾犹人也。必也使无讼乎!无情者不得尽其辞,大畏民志此谓知本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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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小人溺于水,子溺于口,大人溺于民,皆其所亵也。夫水近于人而溺,德易狎而难亲也,易以溺;口费而烦,易出难悔,易溺人;夫民闭于人,而有鄙,可敬不可慢,易以溺人。君子不可以不慎也。《太甲曰:‘毋越厥命以自覆也;虞机张,往省括于厥度则释’《兑命》曰:‘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,惟衣裳在笥,干戈省厥躬。’《太甲》曰‘天作孽,可违也;自作孽不可以逭。’《尹吉》曰:惟尹躬天,见于西邑;夏自有终,相亦惟终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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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服者所从亡则已属从者,所虽没也服。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子服。礼不不禘。世子降妻之父母其为妻也,大夫之适子。父为士,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侯,其尸服士服。父为子诸侯,子士,祭以士其尸服以士。妇当丧而,则除之。父母丧,未而出,则三。既练而出则已。未练反,则期;练而反,则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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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祔于姑,祖姑有人,则祔于者。其妻为夫而卒,而其夫不为大,而祔于其则不易牲;卒而后夫为夫,而祔于妻,则以大牲。为父后,为出母无。无服也者丧者不祭故。妇人不为而杖者:姑为夫杖,母长子削杖。子子在室为母,其主丧不杖,则子人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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