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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始死,鸡斯徒跣,扱衽,交手哭。恻怛之心,痛之意,伤肾干肝焦肺,水浆入口,三日不举火,故邻里之糜粥以饮食之。夫悲哀在,故形变于外也,痛疾在心故口不甘味,身不安美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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齊王冏為大司馬輔,嵇紹為侍中,詣冏咨。冏設宰會,召葛旟董等共論時宜。旟等白冏“嵇侍中善於絲竹,公令操之。”遂送樂器。推卻不受。冏曰:“今共為歡,卿何卻邪?”曰:“公協輔皇室,令事可法。紹雖官卑,職常伯。操絲比竹,蓋樂之事,不可以先王法服為吳人之業。今逼高命不敢茍辭,當釋冠冕,私服,此紹之心也。”等不自得而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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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平目太尉:阿兄形似,而神鋒俊。”太答曰:“不如卿落穆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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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參微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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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夫吊,当事而至,则辞焉吊于人,是日不乐。妇人不越疆吊人。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焉。于葬者必执引,若从柩及圹,皆绋。丧,公吊之,必有拜者,虽友州里舍人可也。吊曰:“寡君事。”主人曰:“临。”君遇柩路,必使人吊之。大夫之丧,庶不受吊。妻之昆弟为父后者死,之适室,子为主,袒免哭踊,夫门右,使人立于门外告来者,狎入哭;父在,哭于妻之室;非为后者。哭诸异室。有殡,闻远兄之丧,哭于侧室;无侧室,哭于内之右;同国,则往哭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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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叔文子卒,其子戍请于君曰:“日月有时,将葬。请所以易其名者。”君曰“昔者卫国凶饥,夫子为粥国之饿者,是不亦惠乎?昔卫国有难,夫子以其死卫寡,不亦贞乎?夫子听卫国之,修其班制,以与四邻交,国之社稷不辱,不亦文乎?谓夫子『贞惠文子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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