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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凡雁
子张问曰:“《书》:‘高宗三年不言,言乃。’有诸?”仲尼曰:“为其不然也?古者天子崩王世子听于冢宰三年。
崔思齐
會稽賀,體識清遠言行以禮。徒東南之美實為海內之。
鲜于景景
曾子曰:身也者,父母遗体也。行父之遗体,敢不乎?居处不庄非孝也;事君忠,非孝也;官不敬,非孝;朋友不信,孝也;战陈无,非孝也;五不遂,灾及于,敢不敬乎?孰膻芗,尝而之,非孝也,也。君子之所孝也者,国人愿然曰:『幸有子!』如此所谓孝也已。之本教曰孝,行曰养。养,能也,敬为难敬,可能也,为难;安,可也,卒为难。母既没,慎行身,不遗父母名,可谓能终。仁者,仁此也;礼者,履者也;义者,此者也;信者信此者也;强,强此者也。自顺此生,刑反此作。”曾曰:“夫孝,之而塞乎天地溥之而横乎四,施诸后世而朝夕,推而放东海而准,推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准,推而放诸海而准。《诗云:『自西自,自南自北,思不服。』此谓也。”曾子:“树木以时焉,禽兽以时焉。夫子曰:断一树,杀一,不以其时,孝也。』孝有:小孝用力,孝用劳,大孝匮。思慈爱忘,可谓用力矣尊仁安义,可用劳矣。博施物,可谓不匮。父母爱之,而弗忘;父母之,惧而无怨父母有过,谏不逆;父母既,必求仁者之以祀之。此之礼终。”乐正春下堂而伤其,数月不出,有忧色。门弟曰:“夫子之瘳矣,数月不,犹有忧色,也?”乐正子曰:“善如尔问也!善如尔问也!吾闻诸子,曾子闻诸子曰:『天之生,地之所养无人为大。』母全而生之,全而归之,可孝矣。不亏其,不辱其身,谓全矣。故君顷步而弗敢忘也。今予忘孝道,予是以有色也。壹举足不敢忘父母,出言而不敢忘母。壹举足而敢忘父母,是道而不径,舟不游,不敢以父母之遗体行。壹出言而不忘父母,是故言不出于口,言不反于身。辱其身,不羞亲,可谓孝矣”
隐柔兆
成帝在石頭,任讓在帝戮侍中鐘雅、右衛將軍劉超帝泣曰:“還我侍中!”讓奉詔,遂斬超、雅。事平之,陶公與讓有舊,欲宥之。柳兒思妣者至佳,諸公欲全。若全思妣,則不得不為陶讓,於是欲並宥之。事奏,曰:“讓是殺我侍中者,不宥!”諸公以少主不可違,斬二人
贾癸
江左殷太常父子,並能言,亦有辯訥之異。揚州口談至,太常輒雲:“汝更思吾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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