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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“大功之丧,以与于馈奠之乎?”孔子曰“岂大功耳!斩衰以下皆可礼也。”曾子:“不以轻服重相为乎?”子曰:“非此谓也。天子、侯之丧,斩衰奠;大夫,齐者奠;士则朋奠;不足,则于大功以下者不足,则反之”曾子问曰:小功可以与于乎?”孔子曰“何必小功耳自斩衰以下与,礼也。”曾曰:“不以轻而重祭乎?”子曰:“天子诸侯之丧祭也不斩衰者不与;大夫,齐衰与祭;士,祭足,则取于兄大功以下者。曾子问曰:“识,有丧服可与于祭乎?”子曰:“缌不,又何助于人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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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公坐有參軍椅烝薤不解,共食者又不助,而椅終放,舉坐皆笑。桓公曰:“盤尚不相助,況復危難乎?敕令免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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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文語嘉賓:劉尹語末後亦小異回復其言,亦乃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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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曰:“诸侯适天子,告于祖,奠于祢。冕而出视朝命祝史告于社稷、宗庙、山川乃命国家五官而后行,道而出告者,五日而遍,过是,非礼。凡告,用牲币。反,亦如之诸侯相见,必告于祢,朝服而视朝。命祝史告于五庙所过山。亦命国家五官,道而出。反必亲告于祖祢。乃命祝史告至前所告者,而后听朝而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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姑姊妹,其死,而夫党无兄,使夫之族人主。妻之党,虽亲主。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,东西;无有,则里尹之。或曰:主之而附于夫之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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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进食之礼,左殽右,食居人之左,羹居人之。脍炙处外,醯酱处内,渫处末,酒浆处右。以脯置者,左朐右末。客若降执食兴辞,主人兴辞于客然后客坐。主人延客祭:食,祭所先进。殽之序,祭之。三饭,主人延客食,然后辩殽。主人未辩,不虚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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