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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丧也?曰:称情立文,因以饰,别亲疏贵践节,而不可损也。故曰:无之道也。创巨其日久,痛甚其愈迟,三年,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。斩衰苴杖,倚庐,食粥,苫枕块,所以至痛饰也。三之丧,二十五而毕;哀痛未,思慕未忘,而服以是断之,岂不送死者已,复生有节?凡生天地之者,有血气之必有知,有知属莫不知爱其;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焉,必反巡,过其乡,翔回焉,号焉,蹢躅焉踟蹰焉,然后能去之;小者于燕雀,犹有之顷焉,然乃能去之;故血气之属者,知于人,故人其亲也,至死穷。将由夫患淫之人与,则朝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,则曾鸟兽之不若,夫焉能相与居而不乱乎?由夫修饰之君与,则三年之,二十五月而,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,则无穷也。故先焉为之立中制,壹使足以成理,则释之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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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君子戒慎,不失于人。国君抚式,大夫之。大夫抚式,士下之礼不下庶人,刑不上大。刑人不在君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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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子猷、子敬曾俱壹室,上忽發火。子猷走避,不惶取屐;子敬色恬然,徐喚左右,扶而出,不異平常。世以定二王神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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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问曰:“死三日而后者,何也?”曰:孝子亲死悲哀志懑,故匍匐而哭之,将复生然,安可得夺而敛之。故曰三日而后敛者,以俟生也;三日而不生,亦不生。孝子之心亦益衰矣;家室计,衣服之具,亦可以成矣亲戚之远者,亦可以至矣。故圣人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制也
以巳
成帝在石頭,任讓在帝戮侍中鐘雅、右衛將軍劉超帝泣曰:“還我侍中!”讓奉詔,遂斬超、雅。事平之,陶公與讓有舊,欲宥之。柳兒思妣者至佳,諸公欲全。若全思妣,則不得不為陶讓,於是欲並宥之。事奏,曰:“讓是殺我侍中者,不宥!”諸公以少主不可違,斬二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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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公作宣武司,屬門生數十人於曹中郎趙悅子。悅以告宣武,宣武雲“且為用半。”趙而悉用之,曰:“安石在東山,縉紳逼,恐不豫人事;今自鄉選,反違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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